船山党群
关于转发《中共衡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〉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局直各单位:
现将《中共衡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〉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的通知》(衡发电〔2015〕5号)转发给你们。现就抓好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)学习贯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单位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措施,确保将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,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学习贯彻,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二、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把学习贯彻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与本单位的中心任务、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做到同部署、同推进、同检查、同考核,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
三、要加强学习宣传力度,把学习两部法规作为当前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,确保本单位在职党员人手一册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确保离退休党员有足够的学习资料。各单位所订购的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合订本(6元/册)不得少于各单位现有在职党员人数。
四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征订工作。征订地点设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614室,联系人:全水平;联系电话(传真)0734-8811350,手机182734759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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